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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党务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6:09    来源:    作者:    阅读:

江苏海洋大学党务工作例会制度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202094日印发)

为扎实有序推进日常党务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发挥党务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

   二、 会议参加人员

         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为会议召集人,校党委副书记为会议主持人。

四、会议主题

(一)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

(二)各党群部门通报近期工作情况。

(三)研讨部署近期主要党务工作。

(四)交流党务工作先进经验。

(五)视情况研究其他议题。

五、有关要求

1.党务工作例会召开前一天应将会议议程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结束前,对当天会议情况进行总结,对议定的事宜进行部署安排。

2.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尚在酝酿讨论中的重要议题,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

3.党务工作例会是学校党委加强党的建设、讨论重大事宜、沟通信息、落实工作的重要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党务工作例会出勤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及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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